星期一, 二月 11, 2008

黑暗的存在

黑暗之处理应有适应黑暗的存在。

这不过是一栋等待拆迁的小楼,红砖、木窗,一如那个年代的遗物般破败。破败之中仅存的气派,仿佛死而不僵的抽动,仅仅是弥留间的不甘罢了。

小楼身上的点点月光,小心地绕开了树梢,以及那棵壮硕的树。那棵树站在一片瓦砾之上,从黑暗中破土而出,尽力地伸向藏蓝的天空。它的身下存留着一片黑暗,黑暗中的黑暗,如同一潭黑水中的墨玉,那样不留任何余地的黑暗。

一只猫蹲在街对面的路灯下,呆呆地向黑暗里望着。灯下的它似乎试图望穿这暗流汹涌的一片漆黑,但却徒劳无功。猫君歪着头,凝视了一会儿,便起身准备离去。某种本能在说,那里不适合你,不适合你这种生在人家常吃罐头,这种早春时节出来寻欢作乐的猫。猫君怔了一下,却又扭身坐下。好吧,猫君自言自语道,我只是坐在这里看,仅此而已。

猫君的对面是一串铁板,湛蓝与纯白相间,涂抹着猫君所不能理解的符号。铁板们立在街边,随风摇动着身体,发出轻轻的呻吟声。命运的锁链把铁板们紧紧绑在一起,嵌入彼此的身体,共生而共死,尽管并非出于自愿。在湛蓝与纯白的另一面,是污渍与锈迹,就仿佛是生命的辉煌与龌龊一般,共生于一体,却存在于貌似不同的世界。楼与树见到的是污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光明,猫君见到的是整洁,是看不透的黑暗。一条小街并没有把世界割裂开来,却让灵魂陷入了不同的迷惑。

在某一刻,他们都在凝望,都在思考。审视这边的世界,凝望那边的世界。他们希望过去,却谁也无法过去。大家仅仅是怔怔地望着,试图穿透那边的世界,看到天边的那个薄雾般的答案。

凝望不曾带来改变,思考也不曾带来改变,一街之隔的世界,不同的未来也被称作宿命。猫君将会被另一只猫带走,完成春夜的鱼水之欢,然后慢慢老死,或者被人遗弃。树要站在那里,等待迟早要到来的杀戮,铁板们只能彼此纠葛着迎来某日被抛弃的将来,昔日气派的小楼,也只能等着变成谁家的猪圈,抑或一捧渣土。此时唯一能做的,不过是在凝望着彼岸的世界,留下一滴清澈的泪,来控诉此岸的不公。

黑暗之处理应有适应黑暗的存在。街的两侧,不过是种类不同的黑暗罢了。

星期三, 二月 06, 2008

超级星期二

中国的大年三十,美国的总统初选。google搞了一个在线直播,实时更新。更重要的是,google map与twittervision 整合出的这个东西,似乎预示了什么新的苗头。



twittervision是twitter的一个扩展应用,它将实时更新的twitter信息展现在google map之上。twitter是一种用只言片语简单记录生活而用于交流的应用,国内已有不少的跟风者。而twittervision在平日里最大的用处大概就是展示twitter的用户如何遍布全球,以及在你无聊的时候窥探一下别人无聊的内容。

而这次google map却将twittervision用到了“正途”。图上我们可以看到,左边一栏是两党的实时开票结果,下面还有媒体跟进报道的标题链接。右边的map部分实际上就是twittervision,只不过这个页面挑选出了与大选相关的内容,于是我们便看到了普通人对于选举的看法。另一方面,FOXNEWS等媒体也参与进了这个平台,似乎代表了传统媒体对于新媒介的认同。



这种看法不是传统意义上电视节目中的街头调查,也不存在记者主观筛选以及导演“很黄很暴力”的问题(如果我们相信google的DO NOT EVIL)。对于信息的筛选可以把有关信息在浩如烟海的无关信息中挑出来挂到地图上。换而言之,这种来源的纯正避免了民意被歪曲,个人ID以及地点的明示避免了匿名性带来的忽视与淹没。



但另外一个问题随之而来:如果在一个公民权以及法制可以被随意践踏的政权之下,这些可以直接定位身份与位置的信息对自由的迫害也将是不可想像的。突然想起两篇旧文,一篇《google知道你是谁》细数了如何从google掌握的信息中掌握一个人的各种资料,另一篇发于TIMES上的文指责google.cn帮助大陆当局过滤信息,限制公民自由。上面一段话大概足以让GFW审查我的blog,然后禁止国内访问(blogspot被集体封闭很久了)。虽然GFW也可以根据访问信息找到我,但如果google与当局全面合作,访问记录、邮件、社会关系、上网习惯乃至作息时间都可以轻易掌握,定位当然是更简单的事情。



扯远了。在这个超级星期二,似乎发现了信息革命和网络民主的新苗头。这两个概念不再新鲜,所以也不像若干年前那样炒的火热。但它们却在静静地生长,实实在在地发生。如果说blogger,youtube,twitter等产品带给我们的还只是生活娱乐方面的变化,或许从这个星期二开始,信息化即将给我们带来崭新形式的“革命”与“民主”,尽管没人知道它们距离神州大地还有多远。

我拭目以待。

星期三, 一月 23, 2008

不得转世!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转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
  (一)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


不行了,完全笑喷了,“不得转世”啊~~~

第七条 活佛转世申请获得批准后,根据活佛影响大小,由相应的佛教协会成立转世指导小组

不仅仅有小组~~

第十条 转世活佛继位时,由批准机关代表宣读批文,由相应的佛教协会颁发活佛证书。活佛证书的式样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制作,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还有证书呢,活佛证书唉~~还是还是统一制作的呢,统一制作唉~~
看样子能开始批发了呢

上帝呢~帝哥呢~~给帝哥也来一份 统一制作的,经过备案的,有批准机关批文的合法证书!告诉帝哥赶紧来,不来后果自负啦~~
顺便给帝哥捎个话,救世主降临之前记得先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转世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否则会被“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年头神仙这行也不好混啊~